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的规章草案、措施办法;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办理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注册登记及名称核准登记;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依法查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登记管理的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