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装备处工作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财务装备处负责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办法和要求;
  
  二、负责制定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系统财务、装备、基建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

贯彻和落实;
  
  三、负责编制系统财务管理、服装装备、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和规划方案;
  
  四、负责全省工商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省工商系统的财务收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
  
  六、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内部审计、财务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省工商系统收费、罚没票据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省工商系统服装、劳保用品、装备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基建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工商系统财务装备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 长:王计秋

联系电话:0311-88636526

副 处 长:樊远红

联系电话:0311-88636530

副 处 长:周焕维

联系电话:0311-8588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