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处
 
  1、研究拟定企业(不含外资企业,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注册登记的具体措施、办法;
2、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
3、依法核准省局注册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组织发布企业法人公告;
4、依法审定、批准、核发省局直接注册登记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
5、依法核准冠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6、办理应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核准、现在省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变更的初审、呈报;
7、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王铁林

副 处 长:刘秀丽 吴冀鲁

联系电话:0311-886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