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将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hebgs.gov.cn) 、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公开指南》查阅场所(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领取。
    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分类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的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公开
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范围

公开
程序

责任
部门

详细
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部门概况、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
     2.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接到申请人申请后,需经本部门审核后公开,涉及其他单位审核的,需经本部们和其它单位审核后给予公开。
     6.责任部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省工商局通过本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企业注册大厅设立有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可查取本部们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hebgs.gov.cn 信息查阅场所地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大厅:体育大街316号。
      3.主动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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