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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费者协会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于1986年正式成立。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物价、卫生、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五个主要部门以及其他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消费者代表联合组成,实行理事制的社会团体组织。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有关规定,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省消协各部门人员
秘书长:牛富所  副秘书长:赵升昌
副会长:张建国  副会长:袁英

办公室:6066662、6054108
主任:陈瑞清、陈学丽
副主任:赵耀伟

投诉部:6053315
新闻发言人、秘书长助理、投诉部主任:孙常军
主任:崔密华

监督部:6058364
副主任:李中利

宣教部:6062865
副主任:吴惠卿、孙建华

咨询中心:6676898、6681664、6065653
副主任:韩丽兰、赵兰军

广告中心:6062811
主任:张忠信

《中国消费者报》河北记者站 李健 电话:6062865